广告是现代社会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药品和保健品的广告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见所闻的重要内容。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,我国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发布受到《广告法》的严格规定。
首先,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,并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发布。同时,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违背科学客观事实,不得隐瞒重要事实,不得抄袭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其次,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宣传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药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宣传,保健品广告也不得含有疾病预防、治疗等与其所标明的功能无关的宣传。这是为了防止药品和保健品广告误导消费者,引发不必要的医疗行为。
第三,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的形象或者工作场所进行宣传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的形象或者工作场所进行宣传,也不得使用医疗保健专业术语或者其它特殊用语进行宣传。这是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形象,防止药品和保健品广告误导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、自我治疗,给自身健康带来隐患。
最后,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发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四条规定,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,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,不得给消费者造成误导,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。这是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,也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的一个重要环节。
总之,《广告法》对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发布提出了严格要求,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当增强自我防范意识,理性看待药品和保健品广告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,并在使用前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,保障自身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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